山西晋城钢铁控股集团沁县华安焦化有限公司
关于160t/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 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)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将《山西晋城钢铁控股集团沁县华安焦化有限公司160t/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》及相关资料公示如下:
(1)项目名称:山西晋城钢铁控股集团沁县华安焦化有限公司160t/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
(2)建设地点:山西省长治市沁县册村镇尧山村东南970m处,华安焦化现有厂区内
(3)建设单位:山西晋城钢铁控股集团沁县华安焦化有限公司
(4)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(详情见附件)
(5)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30日-2023年11月24日,20个工作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常先生
联系电话:18535556015
附件:
华安干熄焦验收意见“”/uploadfiles/file/20231115/2023111511430889889.docx
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:/uploadfiles/file/20231115/20231115115049334933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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